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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房产税”出台了!近日,地税办理窗口发布了一纸通知,公布非住宅转让或出租开征收房产税,毫无征兆忽然空降的这个"房产税”征收意味着什么?对楼市有多大影响?它究竟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"房产税”?带着这些疑问,记者咨询了来自岛城楼市各界的业内人士。
此"房产税”非彼"房产税”
很长一段时间里,许多专家呼吁的"房产税”的出现,尽管对于很多普通购房者来说"房
产税”是一个笼统的概念,但从性质上讲,专家们建议的"房产税”应当属于物业持有税。而此次地税办理窗口所发布的通知显示,此"房产税”并非专家呼吁的"房产税”。青岛地税窗口所发布的"房产税”征收通知显示,此"房产税”是在个人办理非住宅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的,因此青岛房地产经理人俱乐部常务秘书长龙江先生认为,"这还不是实际意义的房产税。”
青岛新闻网楼市论坛大部分网友也持同样的态度,网友大地保佑表示:"日本、韩国、美国等国家的物业税,都是按年交的,而此次青岛出台的这个税只是过户环节缴纳。由此可见此"房产税”不属于物业持有税,因此就不是真正的物业税、房产税。”他告诉记者,在租赁环节上,此次税收和以前一样,"以前出租也交房产税,加起来大约是租金的接近20%,现在只不过是交易环节加了一点税而已”。大地保佑认为,此"房产税”仍应当属于"交易税”。
下一步或针对住宅征收"房产税”
"关于商业地产的调控开始了,新的一轮税收政策开始了”,对于此次"房产税”的开征,青岛地产业内专家龙江先生表示在意料之中。
上半年,为了控制房价,在中央的指示下,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"限购令”。"限购针对的是住宅,商业方面的调控却是个空白,而随着住宅方面的调控逐渐到位,商业地产开始变得火爆,价格涨幅也很大,这就使得商业地产方面的调控出现了预兆”,龙江说,"之前上海已经出台了关于公寓征税的政策,来作为全国商业地产调控的试点,而这次青岛的非住宅过户房产税也是同样是作为先行者来试点,所以一旦取得效果,不排除下一步中央将政策全面性铺开的可能。”
龙江还认为,继商业地产征收房产税后,住宅市场及保障房市场也有可能被"房产税”。李沧宝龙城市广场营销总监魏斌也赞同这种观点:"这是一种尝试,下一步可能指向住宅。”
对商业地产市场影响不大
对于此次征税,李沧宝龙城市广场营销总监魏斌分析:"眼下热钱流动比较快,随着旺季的到来,房产市场正逐渐升温,市场认可度较高,尤其是商业地产的公寓类住宅投资较多,从这个角度来看,此次非住宅类产品过户征收房产税,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抑制商业市场。”
魏斌认为此次征税直接针对的是二手房市场,而且考虑到通胀等问题,此次征税对投资客的影响并不是很大,因此不会给商业地产市场带来冲击。
魏斌说,住宅限购以后,自3月份起宝龙城市广场就一直比较火爆,卖的最多的7月份销售量高达170多套,目前宝龙尚余90套房源,其中有七八十套是公寓,"因此我们的销售策略不会改变,此外,新项目的产品结构是为了配合区域规划早就定好的,因此也不会有变动。”
而网友大地保佑则认为,此次征税对商业地产里的店铺有预期的利好,"交易税增加,持有税征收的预期就有所下降,因为如果商业地产有像日本那样的持有税,那么佳世客、利群等商铺类地产的成本也会暴涨。”
商业地产仍是优质投资
由于限购令的出台,一些购房者失去了购买资格,因此住宅的投资性大打折扣,而作为良好投资选择的商业地产,此番也遭遇了"房产税”,那么商业地产还适合投资么?
"商业地产,特别是底商、商业街基本上是靠长期持有的租金体现价值,而目前正处在通胀时期,商铺又是抗通胀的很好的武器,租金会随着通胀上涨的,因此建议投资者逢低买商铺。”资深投资者网友"大地保佑”建议。
而业内人士龙江则表示:更青睐中小公寓房,"因为物业比较好、小户型低总价、不限购等优势,所以投资回报率会比较高。”
相关规定:
青岛市地税办理窗口公告规定,自2011年7月22日起,个人办理非住宅过户手续的,应先向税务部门提供土地税、房产税及其他税收的缴税凭证;无法提供的,应当补缴应缴纳的土地税、房产税及其他税收,才能办理过户手续,税务部门对此类过户房屋进行前置审核及现场查看,并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办理纳税手续。需提供资料包括土地证、房产证、取得房产的原始发票、契税税票或各项费用明细表等。
个人自用非住宅应缴纳土地使用税,如有土地证,年应纳税额=土地证上记载的土地面积×地级单位税额;如没有土地证,是楼房的,年应纳税额=该栋楼房总占地面积×房屋的建筑面积×地级单位税额/该栋楼房总建筑面积,是平房的,年应纳税额=房屋建筑面积×地级单位税额。
个人自用非住宅应缴纳房产税,年应纳税额=房产原值×(1-30%)×1.2%。房产原值为取得该房产时的发票金额;没有发票的,可提供购买房屋时的契税税票或各项费用明细表,以契税计税依据或其过户成交金额作为房产原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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